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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校109學年度代課教師甄選簡章。
二、錄取名單如下:
正取1名 謝○慈老師
備取1名 邱○玲老師
三、錄取報到:
(一)錄取人員請攜帶身分證、教師證書及學經歷證件正本各一份,於109年8月24日(一)中午12時前親自洽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
(二)報到後7天內繳交公立或健保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若有棄權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棄權、新增缺額時,將由備取候用名單通知遞補。
(三)為維護教學品質及確保學生受教權益,凡經甄選錄取人員未經學校許可不得以任何理由於109學年度結束前中途自行辭聘。
(四)代課教師在聘用有效期間內,如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或無法勝任教學工作者,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審議通過,由學校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不得異議。
(五)經甄選錄取人員由服務學校考核,其有不稱職、教學不力或隱瞞報考前之不良紀錄者,依有關規定辦理。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偽造不實者或未具教師資格者,除取消其聘用資格外,無條件解聘,不得異議,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