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3年4月11日智著字第11360005140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係因著作權法第46條至第48條規定於111年5月27日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針對屬於學校課堂教學延伸的遠距教學如利用他人著作時,增訂可合理使用他人著作之規定,使教師能安心授課。為協助各級學校、教育機構之相關人員了解新修正之著作權法規以及著作權基本觀念,包含如何合法利用音樂、尊重他人著作權,以避免發生著作權爭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特別舉辦旨揭宣導說明會,請學校教師及可能涉及遠距教學著作權問題之相關人員踴躍參加。 |
三、 | 場次資訊如下: |
(一) | 以Cisco Webex視訊直播方式辦理。 |
(二) | 自113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開放網路報名,請逕至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財活動通」(https://activity.tipo.gov.tw/tw/mp-1.html)線上報名。 |
(三) | 第1場次:113 年 6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2:00~4:00。 |
(四) | 第2場次:113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2:00~4:00。 |
(五) | 參加之公務人員可核予終身學習時數2小時。 |
四、 | 本案聯絡人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宣導科周小姐,電話:(02)2376-7142、電子郵件信箱:zse00806@tipo.gov.tw。 |
五、 | 檢附「113年度教育人員遠距教學著作權宣導說明會場次及活動流程表」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