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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秋雅 - 學務主任 | 2020-03-10 | 人氣:44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3月4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90025475A號函、教育部109年3月4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31443號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2月2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7627號函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27日肺中指字第1090030116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轉知家長於疫情停課期間,學生家長如有申請防疫照顧假之需求,應協助出具停課證明,以利其向服務機關(構)學校請假。
三、檢附原文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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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310因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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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0310教育部-因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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