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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事務組長 | 2019-10-03 | 人氣:575

彰化縣辦理「歷史老屋活化再利用補助計畫」延長受理申請時間
說明如下:
一、補助資格為建築物位於彰化縣內,非具文化資產保存法規範之身分,且於民國60年前興建完成,具有歷史、文化,並有保存再生價值者。
二、補助計畫原受理申請日期至108年9月30日止,為使民眾有更充裕時間準備送件計畫,延長受理申請時間至108年11月15日止。
三、相關申請計畫書件電子檔並置於文化局官網-熱門主題-老屋補助,網址為:https://www.bocach.gov.tw,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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