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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府110年12月7日府教特字第1100435574號函及111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暨縮短修業年限(全部學科跳級)鑑定簡章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二、案內國民小學三、四年級升五、六年級及五年級升七年級之簡章報名日期誤植,修正如下: (一)家長向學校報名時間:111年4月6日上午8時至中午12時止。 (二)學校向特教中心報名時間:111年4月13日上午8時至中午12時止。 三、本案聯絡人:特教中心資優承辦陳杏柔教師,04-7273173#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