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09年10月23日府教特字第1090380810號函續辦。
二、本縣11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即將開始,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就讀彰化縣(以下簡稱本縣)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A組)或四升五年級(以下簡稱B組)學生,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A組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優等」;B組三年級下學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優等」。
2、具資賦優異潛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觀察推薦表(簡章之附件二)、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教師觀察推薦表(簡章之附件三)均達80分以上。
(二)初審報名時間:110年3月2日(星期二)至3月4日(星期四)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三)初審報名地點:中山、民生、泰和、南郭、平和、花壇、鹿東、和美、員林及螺陽國小 之輔導室。
三、請校內符合資格之學生,由相關教師填妥教師觀察推薦表(簡章之附件三)達80分以上者,主動發送鑑定報名宣傳單張。
四、餘項相關資訊請詳閱簡章。
五、檢附本縣11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及報名宣傳單張各1份。
六、本案聯絡人:教育處學特科王致雁小姐,04-7531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