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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邱燕妮 - 輔導主任 | 2020-11-19 | 人氣:1420

主旨:有關疑似校園性別事件調查處理,請各校依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近來發現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執行秘書、承辦人員或當事人之輔導人員擔任調查小組成員,請各校確實依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21條第2項規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當事人之輔導人員、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性平會會務權責主管及承辦人員,應迴避該事件之調查工作。
二、另,請依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23條規定,辦理相關案件請務依上開規定逐一檢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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