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府委由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社區心理諮商及潛能發展中心辦理「113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請轉知貴校教師善加運用,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彰化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
二、 | 本府委由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社區心理諮商及潛能發展中心辦理旨案,在專業及保密原則下,提供專業諮商服務,以健全教師心靈。 |
三、 | 本案補助本縣所屬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每人每年申請5次為限,但有特殊需求者,經評估後得增加至8次。倘教師已達補助次數上限,仍有意繼續參與支持服務,得由教師自費參加。 |
四、 | 請協助轉知貴校教師知悉及善加利用或經教師同意後協助申請,貴校得於教師課餘時間核予公假(課務自理)前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