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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起 校園防疫措施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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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及學生,如其同住家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於自主防疫期間:
有症狀: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無症狀:且有2日內的快篩陰性結果,自主防疫期間可到校(班)
自主防疫(因同住親友染疫,1學生未打滿3劑者須3天居家照顧+4天自主防疫,於自主防疫期間,有症狀,不到校上課,無症狀且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自主防疫期間可到校)
▍居家隔離期間,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111年10月13日前已開始自主防疫措施者,於10月13日起亦同步可適用調整後措施。
居家隔離期間,仍不到校上課、上班唷!
校園防疫三原則:生病不上學、不舒服快篩、快篩陽通報。
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對象,快篩試劑請向衛生單位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