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13年5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1513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旨案專案教師實施計畫及遴選簡章各1份,擇要說明如下(詳請參考附件實施計畫及遴選簡章): |
(一) | 服務期程:自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 |
(二) | 遴選資格:現任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之合格教師。 |
(三) | 遴選標準: |
1、 | 具服務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具時間規劃、反省性思考、理性思維及樂於團隊合作等人格特質。 |
2、 | 具有發展及推動跨領域素養導向教學之專業輔導能力(包括學科知識、課程設計及教材、教學方法等)。 |
3、 | 具有協助教師精進教學之能力。 |
4、 | 具有運用數位工具實施線上課程及進行線上共備之能力。 |
5、 | 本計畫專案教師入校諮詢輔導為個人服務及以多所學校為原則,因此專案教師須有健康的身體及良好的體能並具獨立作業能力。 |
(四) | 申請方式: |
1、 | 請自「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http://cirn.moe.edu.tw)下載申請表件。 |
2、 | 須提供教學示範、工作坊或社群帶領的影片。 |
3、 | 請於113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報名表單。 |
4、 | 申請教師是否符合面談資格,由教育部國教署辦理初步審查,其結果及後續遴選事宜,將於113年5月24日(星期五)前公告於CIRN平臺 (網址同上)。 |
(五) | 為避免教師擔任兼任專案教師業務影響學校事務,報名前請先行與服務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擔任兼任專案教師。 |